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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电卡细则:

(1)仅限于在小鹏自营站与指定第三方站点使用;

(2)可抵扣充电电费、服务费及占位费(不含停车费);

(3)金额卡与充电优惠券针对同一订单可叠加使用,结算时优先使用优惠券,优惠后剩余金额先使用储值卡抵扣,其次使用钱包抵扣;

(4)若同时拥有度数电量卡、服务费折扣卡、充电券与金额卡,系统默认使用顺序为:度数电量卡/服务费折扣卡 2、充电券 3、金额卡。

(5)若你的账户同时拥有服务费折扣卡、充电券与金额卡,可叠加使用,先使用折扣卡,再使用充电券,最后使用金额卡;

(6)站点的查看方式:升级最新版【小鹏汽车APP】-- 点击【我的】-- 【充电】 -- 进入右下角【筛选】 ,在弹出框中【优惠条件】选择【免费权益可用】点击确定 ,即可查看附近的可用站点;

(7)非小鹏车辆仅可在对外开放的小鹏自营站及指定第三方场站使用此电卡。